近日,河南商丘學院一份佈告在網上流傳,佈告稱該校男生郭某強行向異性表白,嚴重擾亂校園秩序,校方依據相關規定給予郭某開除學籍處分。該校多名學生向記者證實校內多個分院均貼有此佈告(11月11日《新京報》)。
  與校方所出示的事件概況相對,真相在圍觀的學生那裡又是另一副場景:“10月27日,公開表白的男生手裡拿著一束玫瑰花,並沒有過激的舉動。”為何本應該美好的校園表白,最終會演變為驚動執法人員,被校方定義為“擾亂校園秩序”之事?難道僅僅是郭某的無理取鬧嗎?
  接受採訪的該校學生所透露的一個細節,或許提供了某種答案:學校規定男女同學可正常交往,但禁止談戀愛,且男女同學獨處時間不宜過長。禁止戀愛的校規並不少見,但之於高校而言,明確提出禁止學生戀愛且對男女同學獨處的時間都進行限定的,還是少之又少。這也就能解釋為何在理應表白常見的大學校園,郭某的表白舉動卻幾乎遭到了全校性的圍觀。
  該如何對待高校中的學生戀愛?對於此已無需贅言,無論是觀念上還是行動上,可以說當下絕大多數高校都作出了符合教育規律與人性的選擇。再說,對於已經成年的高校學生,自由戀愛已經是一項不容否定的正當權利。當表白衍生出秩序風波,無疑是對那種仍舊封閉與粗暴的戀愛校規的一次反面提醒。
  值得註意的是,校方在佈告中將郭某的表白定義為強行表白,如果說強行表白是一種不值得提倡的衝動與不當的示愛方式,那麼,校規中命令禁止戀愛,又何以讓年輕人學會得體的表白?禁止戀愛的校規與動輒開除的教育方式,只能愈發證明其與時代的格格不入。
  四川 朱昌俊/媒體人
  (原標題:表白愛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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