楚天都市報訊 據新華社電中央組織部日前發出通知,印發《關於進一步規範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(任職)問題的意見》。《意見》規定,現職和不擔任現職但未辦理退(離)休手續的黨政領導幹部不得在企業兼職(任職),確因工作需要到企業兼職(任職)的,應按褐藻糖膠幹部管理權限嚴格審批。辭去公職或者退(離)休後3年內,不得到本人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的企業兼職(任職),也不得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。
  《意見》明確,辭去公職或者退(離)休後3年內,擬到本人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外的企業兼職(任職)的,須由本人事先向其原單位報告,由擬兼職(任職)企業出具兼職(任職)理由說明材料,所在單位徵得相應組織(人事)部門同意後,方可兼職(任職)。辭去公職或者退(離)休3年後到企業兼職(任職)買屋的,應由本人向其原單位報告,由擬兼職(任職)企業出具兼職(任職)理由說明材料,所在單位向相應組織(人事)部門備案。
  《意見》提出,凡按規定經批准在企業兼職的黨政領導幹部,不得在企業領取薪酬、獎金、津貼等報酬,不得獲取股權和其他額外利益;兼職不得超過1個;所兼任職務實行任期制的,任期屆滿擬連任必須重新審批或備案,連任不超過兩屆;兼職的任職年齡界限為70周歲。此外,黨政領導幹部不得“兩頭占汽車借款”,不能既保留公務員身份及相關待遇,又在企業領取報酬。
  (原標題:黨政室內設計領導幹部不得在企業兼職任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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